- 小说《快穿之绝色狐妃》TXT百度云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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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快穿之绝sè狐妃》TXT百度云
幻梦初安 著小说主角: 林希妍 皇甫君泽 边灿恩 苏黎 余满熙 顾逸辰 乐静雪 顾安辰 殷洛楠 夏佑言
最后更新:2023/6/4 0:00:00
最新章节:小说《快穿之绝色狐妃》TXT百度云最新章节 另一个世界(3) 2023-06-04
小说简介:快穿之绝色狐妃(幻梦初安)
内容摘要:这是一个晴天,太阳发出的阳光通过了某个房间的窗户,照在了一张粉sè的大床上床边的闹钟响了,床上的人却显然还没有要醒的意思铃铃铃~铃铃铃只见床上的某女一脸生无可恋地拿起闹钟,正准备关时无意中瞄了一眼时间,紧接着发出了一句惨叫[余幽梦-人类]:啊啊啊啊啊啊![余幽梦-人类]:这是怎么回事啊,怎么会睡到这么晚啊,来不及了来不及了……要问为什么余幽梦反应那么大?咳咳,因为闹钟上显示——8点了啊!她可是一个大学生哎![余幽梦妈妈]:行了行了,别叫了,还不赶紧收拾收拾吃早餐[余幽梦爸爸]:是啊,快点吧!于是余幽梦飞快地把她凌乱的橙sè长发梳成了双麻花辫,洗漱完毕后,背起她的米sè小熊图案书包,左手拿起热可可,右手拿起一片面包叼在嘴里[余幽梦-人类]:呜呜呜呜呜呜(爸爸妈妈再见)余幽梦爸妈对视一笑[余幽梦妈妈]: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成熟一点?————————————路上…………余幽梦一路狂奔,像打了jī血一样,连续闯了N个红灯[路人甲]:这孩子是怎么了[路人乙]:不知道啊[路人丙]:看样子,应该是很急吧?唉,现在的学生……正当余幽梦闯第N+1个红灯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喇叭声,紧接着是一声高呼[路人丁]: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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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焖Jimmy饭
善恶难辨。人性赞歌。逝去的,无法再追回,错过的无法再弥补。当你看向天空,风筝飞走的时候,你知道他再也追不回来了。错过了,便是永远。
Clock.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还在,你还会不会回来。
来吧,这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恋书兮说实话,读到索拉博自杀被救活我哭了,当医生在拯救,阿米尔在祈祷的时候,我也在祈祷,我祈祷作者别把索拉博写死,祈祷作者留下这个命运悲惨的男孩,后来读到他被救活了,他没死,我对室友笑了笑,然后哭了,吓了室友一跳,一个劲儿的安慰我。人们所犯下的错,总得偿还回来,就像阿米尔,不管是欠哈桑还是索拉博,他都还回来了,拼尽一切去挽救,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在所不惜。小时候是哈桑,为他,千千万万遍,现在轮回,阿米尔,为哈桑,千千万万遍,遍体鳞伤还是会义无反顾。我希望忠诚伴人们长久,不论是友情,亲情,爱情。为你,千千万万遍……
黄澄澄现在才读这本著作是一大遗憾,第一本看哭的小说。哈桑求阿里别揭穿阿米尔时,心中不得感慨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和爱。
기대 출현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中国那么小,我随时可以回难民是被迫出逃,出于无奈,我们应当学会感激。感谢我们的国我们的家,感谢为这个国家的安全与稳定而作出贡献的伟大的社会主义爱好者,谢谢?
夏沫璃音天使般的哈桑,落在了复杂的尘世间,像风筝一样,追寻澄澈的天空,悠闲的云,拥有一颗赤子之心,默默地守护阿米尔,为他,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只因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何事西风悲画扇阿米尔少爷从小便和别人不一样,就如同老爷和别的老爷不一样那样,他是我的兄弟,我一个哈扎拉人的兄弟。
我的名字叫哈桑,我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决定了我的命运如同我的父亲阿里一样,为了阿米尔少爷奉献我的一生,我们吃同样的母乳长大,我们生活在同样的院落里面,但他是我的少爷,我是他最忠心的仆人。我在出生的时候学会了呼喊他的名字,他应当也是我最亲近的兄弟,阿米尔。
我喜欢阿米尔少爷给我讲故事。
我喜欢和阿米尔少爷一起打牌。
我喜欢和阿米尔少爷一起坐在石榴树上。
我最喜欢追风筝。
为了阿米尔少爷追风筝。
为你,千千万万遍。夕炽我们似乎总会在某一年,爆发性地长大,爆发性地觉悟,爆发性地知道某个真相,让原本没有什么意义的时间的刻度,成了一道分界线。
じ浅夏ゞ初雨看书的时候,会觉得阿米尔很可恶,瞧不起阿桑,还很懦弱之类的。但是仔细想想,我们每个人都是阿米尔,如果遇到了危险又有几个人能为他人无私奉献呢,正因如此,那些人才是伟人。每个人都会犯错,然而犯了错选择逃避不代表事情就解决了,在心中,自己会永远是个有罪的人。赎罪,解放,心里的坎过去了,就真正自由了。
-小透明-M《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关于罪行与自我救赎的长篇小说故事书。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从小一起长大,两个人一起追着风筝,情同手足。可阿米尔对哈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毁掉了哈桑的生活。时隔多年,一通来自阿富汗白沙瓦的电话让阿米尔重新踏上了纷争不止的阿富汗,因为在那——有让阿米尔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在儿时,阿米尔和哈桑两个人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童年时光,他们一起玩耍,一块追风筝。 哈桑把阿米尔当朋友,为阿米尔付出一切,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可阿米尔从来不认为哈桑是他的朋友。
在书的最后,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在公园里放风筝,阿米尔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着,开心地追逐着风筝,心里为索拉博默念:"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追逐着风筝,而风筝是一种寄托,它代表着阿米尔对自己罪行的自我救赎。阿米尔只有追到了这个风筝,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完整的人,变成他所喜欢的模样。
《追风筝的人》一书向人们传递了一种人类共有的情感体验:友谊、负疚、痛苦、赎罪。它以简练、朴实、细腻的文字向人们展示了阿富汗人民生活的另一面:阿富汗并不只有战争、冲突和极端分子,它和其他世界众多国家一样,拥有自身独特的文化风情。阿富汗人民热爱自己的祖国、家人、朋友,拥有真诚、善良、可爱、友好等人类共同的情感。作者写下这本感人至深的长篇小说,他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找到他的风筝,希望大家的风筝都能飞得又远又高......╭温眸 。很好的一本书
每个阶段看的感受都不一样
已经看了几遍了。
内容也不错。
这个是高中推荐书,大家有时间的话就看看。没坏处。ne娃子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对人生很有启发,很有意义,是先看的电影,觉得电影很不错呢,就去买了原著的书,书很好看,又来追求神器上追了一遍
晚街听风*虽然这本书没有用太多华丽的辞藻,但是能够准确的表达出作者深刻的思想。虽然这本书没有用太多华丽的辞藻,但是能够准确的表达出作者深刻的思想。
累了就散了吧→_→
哈桑的声音在我的脑中: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搬弄文墨——《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是我很早就听闻过的,在茫茫书海中我曾注意到它,但又转身向另外一本。从封面、书名都透露着一种心灵鸡汤的感觉,算了算了。现在读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当时真是错得过分,瘟心致郁。
“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间,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这是书面上的一句话,我被后两个字所吸引。你问我喜欢这本书吗?不不不,它太令人震撼且不想面对。
你是我仆人——他是我兄弟。
只是,他到死都不知道……
你知道吗?追风筝的第一名会万众瞩目!
然而这第一名得来的后果太过沉重。
“我”的父亲对待友人似乎太仗义,一个他国仆人也能让他下跪,请求留下。在父亲心里一个仆人真的那么重要吗?大男子主义的他会这么轻易下跪吗?
哈桑第一次说的话是主人公的名字,而主人公,说出的是爸爸。开篇的几句话让我不禁觉得他们一定很要好,毕竟说的第一句都是你的名字了,怎么可能不要好呢?现在想来这是一个很容易引人感动却又容易忽视掉的伏笔。在我的心里,我第一次说出的话,的人,是最重要的。
我最重要的是你,我喜欢你给我念诗 我喜欢与你一起到山上、爬树,我喜欢和你一起追风筝。
我最重要的人,是谁呢?是父亲,我的父亲。他是一个让人敬佩的人,他表达爱的方式不同……无论怎么样,我最重要的,是父亲。
哈桑没有上过学,一直渴望着“我”能读一些文章,“我”能把自己想得不是很完美的小说年给他。
啧,真是傻透了,也单纯透了。
“阿米尔老爷。”
不知什么时候阿米尔变成了老爷,有了工作,有了心上人。
妻子是一位与自己丈夫经历相似却有很大不同的人。她也做过伤害人的傻事,但她可以直面面对那些傻事,可以讲其说出。她也有一个仆人,她教她认字、识字,从而有了当教师的梦想。她用心帮助那个仆人,与“我”的恶意不同。
记得主人公也为此感到嫉妒,那件事,自己是不可能像她坦然说出的……
哈桑死了,死得意外,留下了他的儿子,留下了自己从来不知道的身世和无法挽留一切的“我”。
我被他儿子就过一命,就像哈桑救我一样。
哈桑最会追风筝了,就好像,他知道风从哪里来。
我是第一,一个让我心痛的第一。
我追,
追的是心灵的宽恕,
追的是那善良至极的人。
你我皆是追风人,
追清风、追风筝。小凯与我而言,在我目前读过的所有书中,有两本最为感人,最为治愈。一本是我前不久才为它写了书评的《偷影子的人》,号称是一本“治愈了整个法国”的书。另一本自然就是这本《追风筝的人》。说起来,这两本书的名字倒是还有些类似。这两本书,都曾让我读到落泪。好吧,我承认,我是一个情绪比较脆弱的家伙。我一直觉的,能在茫茫书海中邂逅这两本书,真的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那么,今天就来说说这本《追风筝的人》,其实这个书评我早就该写,但没办法,我有点懒。 我知道,对于我这个五星评价,很多人就要有些不满了,毕竟,一星和五星,都是非常容易得罪人的分数。我从来不会给书打一星,因为我根本就不会为那样的书去写书评。至于五星,我也很少打。毕竟说什么必看神作,还是太夸张了些,没有任何一本书能让所有人都喜欢,让所有人都觉得是神作。但就是有那么一些书,对我有着特殊的意义,值得我毫不犹豫的为它打五星,《追风筝的人》,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当时在我读完这本书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其他的书在我眼中都变的黯然失色。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不知让全世界多少读者为之落泪。这本书索要表达出的东西,太过沉重了些。爱,亲情,背叛与救赎,一切的一切全都包含在这本书中。如果在近些年来出版的所有书中,选出一部真正的文学名著,那毋庸置疑的会是这本书。在我看来,任何一本文学经典,是必然和它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紧密相关的联系的。比如莎士比亚的作品,或者狄更斯的《双橙纪》,亦或者是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这本《追风筝的人》自然也不例外。作者以他丰富的细节描写和不凡的文学造诣,为我们详细的展现出了20世纪末的动荡不安,一个处在战火肆虐中的阿富汗。阿富汗人民的生活和习俗,以及战争爆发后,他们的绝望和悲哀。处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主人公的故事自然就蒙上了一种更加灰暗、悲凉的色彩。 故事以主人公阿米尔的回忆展开叙述。他从小生活在阿富汗的一个上等家庭,是当之无愧的小少爷。而哈桑就是他家里仆人的儿子。主人公从小就和哈桑一起玩耍。也许是命运使然吧,阿米尔最先会说的话是“爸爸”,而哈桑最先会说的却是“阿米尔少爷”。阿米尔刚刚出生时,母亲就因难产而死。此后,他一直认为,父亲之所以不喜欢他,是因为自己的出生夺走了他心爱的妻子。其实,父亲之所以不喜欢他,是因为他的性格太过懦弱,遇到什么事情,只会躲在哈桑的身后。而善良勇敢的哈桑,更得父亲的喜爱。这也另年幼的阿米尔心中对哈桑有了极度。哈桑的身份不能去学校念书,所以阿米尔每次放学回家,都会教哈桑识字。有一次,他写了一个故事,非常自得的读给哈桑听,想得到哈桑的崇拜。哈桑的确觉的他很厉害,但他却觉的把故事的细节做一些修改,可能会变得更好。这顿时让阿米尔颇为不满,他认为,哈桑连学都不曾上过,字也不识几个,竟然就敢对他认真想出的故事指手画脚。读到这里,我忽然明白,阿米尔其实根本不把哈桑看做是他的好友,对他来说,哈桑只是一个一起玩耍的伙伴。而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却已经超越了友情的范围。每当阿米尔面临危险,他总是毫不犹豫的挡在阿米尔的身前。可哈桑却未曾想到,他对阿米尔的保护,会给自己招来大祸。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着风筝比赛的习俗。起源于中国的风筝,在阿富汗反到更加普及些,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到了比赛的时候,许多风筝一起漂在空中,互相碰撞,最后谁能将所有风筝都击落,就是胜利者。还要有一个人去把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全都追回来,才是真正的获得了最终的胜利。而哈桑就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追风筝的人,这也正是本书题目的由来。对于阿米尔来说,冬天的那一次风筝比赛,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他想成为这次风筝比赛的冠军,由此来缓和他和父亲之间越发疏远的关系,他想要成为父亲的骄傲。于是,每天他都会和哈桑一起努力的练习。在比赛即将开始时,哈桑对阿米尔说:“放心吧,阿米尔少爷,我们一定会获得胜利的。”比赛开始了,一只只风筝被阿米尔击落,哈桑就像能判断风去的方向一样,飞快的跑了出去,将风筝陆续的追了回来。他兴奋的大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经过阿米尔不懈的努力,最后一只蓝色风筝被击落,他终于坚持到了最后。哈桑立刻向那只风筝去的方向飞快的奔去,阿米尔相信,哈桑一定能把风筝为他追回来,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默契。他看到了父亲眼中的喜悦,他正向四周骄傲的喊着:“那是我的儿子。”哈桑追到那只蓝色风筝之后,却被三个男孩不怀好意的拦了下来。这三个男孩曾欺侮过阿米尔,是哈桑站出来保护了阿米尔。这三个男孩全都是种族主义者,最崇拜的人物是希特勒。他们本来遍十分仇视哈桑,他们知道他们不能对阿米尔真的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但对于哈桑,他们就没有丝毫的顾虑了。接下来,悲惨不堪的事发生了。阿米尔为了寻找哈桑来到了这里。他躲在一睹坍塌了的围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最要好的伙伴,被那几个男孩拽下裤子,被残忍的凌辱。由于天生的懦弱,阿米尔并没有出去阻止,只是瞪大了眼睛,绝望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这一刻的场景,成为了阿米尔永恒的噩梦。我想,他当时如果敢出去阻止的话,这一切的一切都将变的截然不同。 阿米尔回到了家,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但他知道,那时候哈桑一定看到了他。晚上,哈桑终于回来了,为他带回了那只蓝色风筝。可阿米尔的心中却再也感受不到丝毫的喜悦了,他只是觉得悔恨,觉的自己是一个可耻的懦夫。此后,阿米尔开始故意疏远哈桑,觉的他没有资格去面对他。可哈桑却选择原谅了阿米尔,并想要恢复他们之间的关系。但哈桑越是如此,阿米尔遍觉的自己越发的卑劣。终于,忍无可忍的阿米尔做出了一个让他后悔终生的决定,他要逼走哈桑。只要哈桑在他的世界消失,他的心就能彻底的解脱。他非常狡猾的将一件事冤枉到了哈桑身上,读到这里,我对这个主人公产生了厌恶。父亲并不相信哈桑会做那件事,想要留住哈桑。但哈桑的父亲已经发现,这全都是阿米尔做的。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在受到伤害,他毅然的选择了离开。父亲哭了,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哭了,阿米尔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读到最后,我才知道父亲当时为何那么绝望。或许连阿米尔也未曾想到,他和哈桑这一别会成为永别。 多年以后,战争爆发,俄国入侵了阿富汗,阿米尔和父亲一起逃往了美国。在逃难的过程中,一件事情另我印象很深。一个俄国士兵想对和阿米尔父子一起逃难的一个女人做猥亵之事,就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阿米尔的父亲却勇敢的占了出来,挡在那个女人的身前。俄国士兵举起了枪说:“这是战争。”父亲猛地把身子挺得笔直,严肃的回答:“正是因为这是战争,才不可以这么做。”就在阿米尔以为那个士兵要开枪击毙他们父子的时候,俄国士兵的长官将他拦了下来,并向那个女人表示了歉意。到了美国后,他们父子两人开始了全新的生活。父亲一天天的变老,阿米尔也有了自己的恋人。终于,在父亲去世不久后,他和那个姑娘结婚。但由始至终,阿米尔都没有忘记哈桑。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心中对哈桑的愧疚变的越发沉重。他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最后,他的在阿富汗的一位长辈给他打来了电话:“来吧,这儿有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终于明白,他必须回去,亲自向哈桑忏悔自己的过错。然而当他回到了阿富汗,却悲痛的发现,哈桑已经不在了,只剩下了他孤苦零丁的孩子。阿米尔决定要收养这个孩子,来偿还他对哈桑所犯下的错。他问那个男孩:“你喜欢放风筝吗?”男孩拘束的点了点头。于是阿米尔牵起了小男孩的手:“我来教你吧。”他们跑了出去,阿米尔一直轻声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就如同在那片同年的天空下,那个追着风筝的少年所喊出的一模一样。 故事结束了,但它所带给我的温暖和感动,却一直缓缓的流淌在我的心中。对于阿米尔,我一直都有着一种厌恶感,他的懦弱,以及他对哈桑的背叛,都使我觉的愤怒。一直到书的最后,他牵起哈桑儿子的手,轻声喊出了那一句贯穿全书的话,我才对他有了改观。我想,这时候的阿米尔已经懂得了,他要如何偿还自己所犯的过错,他那煎熬着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救赎。(最后,看在我写了这么多字的份上,版主来个精品如何?哈哈)
王玲玲这本书写一的很好,很值得我们观看,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太家认为呢?👍👍👍👍👍👍👍👍👍👍👍👍👍👍👍👍👍👍👍👍👍👍👍👍👍👍👍👍👍👍👍👍👍👍
殁魇如果把人性分为善恶,施为善,夺为恶,那么夺了又施该怎样衡量?
以主观来说,我可能会觉得阿尔米泯灭了人性,在文中风筝就像他和哈桑之间的友谊。阿尔米一次次的将维系的那根线剪短,而哈桑总能准确的找到风筝坠落的位置,将破碎的友谊复原。
不管是小巷里发生的事情,还是阿尔米的刻意嫁祸,哈桑都知道,但他并没有介怀,因为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他说过“为你,千千万万遍”,不仅是捡风筝还包括原谅
哈桑的人设的确是,单纯善良的,相比之下 ,阿尔米就显得有些许不堪与卑劣。
但从客观来说,阿尔米对哈桑的背叛与封建的阶级性也脱不了干系。哈里是阿尔米的爷爷收养的,与父亲一同长大,可以说是情同手足吧!但他们之间却连朋友都算不上,作为仆人的儿子,哈桑与阿尔米一同长大,甚至是喝着同一个乳奶长大的。阿尔法所拥有的物质享受哈桑也一并拥有着 。但奴隶就是奴隶,他们不被社会重视,不能同主人一起住在豪华的屋子里,连受教育的资格也不能拥有。这种等级性是阿尔法和哈桑永远也跨越不了的。
阿尔法对哈桑的背叛可以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吧!孩子都希望得到父母的重视,而当这种重视被另一个人分担后,阿尔米对哈桑的讨厌也就无可厚非了。
如果说一个人的善行不完全出于本性,那一定会罪恶的成分,当背负了良心的谴责,赎罪就便成了活下去的唯一方式。
父亲对哈桑好,送他礼物,带他去看电影,给他割兔唇。从他原谅哈桑“盗窃”一事便可以看出端倪。其实早在 阿里提醒阿尔法和哈桑“喝过同样乳汁长大的就是兄弟”时便已意有所指——哈桑就是父亲和莎娜芭的孩子。
当一切昭然若揭后,一切的缘由也就明了了。当然,我又不得不为哈里悲哀,他再次沦为了封建制度的牺牲品。
不管是阿尔米还是父亲,他们都背叛对他们最忠心的伙伴,而这一切的罪恶他们都将在他们的后代身上得到救赎,这就好像是中国的因果轮回。
所以说,人性是很难有衡量标准的。柯南挺好的剧情内容。就是有一点,人性太丑恶了,到底是乱了,随便怀上别人孩子,然后被主人公害死的人,是自己的亲弟弟,
~丿~追风筝的人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 得承认没有看懂 爱情 亲情 罪恶与救赎 故事的情节使我感到沉重 战乱与和平 也许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感受到的 我不由得庆幸自己的国家强大 才有了我们美好的生活 虽然没有经历过 我想总有收获 我曾看过一次演讲 演讲者说遗憾比失败更可怕 阿米尔也许是为了弥补遗憾才会选择这种方式救赎 人这一生中,我们都在追逐着属于自己的风筝 阿米尔是勇敢的人 敢与迈出救赎的这一步 也许许多人还在犹豫 不妨尝试迈出这一步 是对自己的劝导 谢谢我能遇到这本书